进看守所算不算刑事处罚案件
余姚律师事务所
2025-06-14
法律分析:
(1)看守所主要羁押被逮捕、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。当事人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刑事拘留或逮捕措施进入看守所时,案件处于侦查、审查起诉阶段,这些只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,目的是保障诉讼顺利进行,并非对当事人的刑事处罚。
(2)若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,在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,会由看守所代为执行。这种是已被法院定罪量刑后在看守所服刑,属于受到刑事处罚。所以,不能仅依据进入看守所就认定是刑事处罚案件。
提醒:
进看守所情况复杂,不同情形对应不同法律程序和结果。建议遇到此类情况及时咨询,以获取准确法律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若仅是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或逮捕进入看守所,要保持冷静配合调查,可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,了解自身权利和案件进展。
(二)若最终被法院审判并作出有罪判决,需服从判决结果,若对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。
(三)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且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在看守所服刑的情况,要遵守看守所的管理规定,积极改造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八十二条规定,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,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先行拘留:
(一)正在预备犯罪、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;
(二)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;
(三)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;
(四)犯罪后企图自杀、逃跑或者在逃的;
(五)有毁灭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;
(六)不讲真实姓名、住址,身份不明的;
(七)有流窜作案、多次作案、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进看守所未必就是刑事处罚案件。看守所主要关押被依法逮捕、刑拘的犯罪嫌疑人。
2.被关入看守所原因多样。因涉嫌犯罪被刑拘或逮捕而进入的,处于刑事诉讼侦查、审查起诉阶段,这只是强制措施,不算刑事处罚,只有法院判有罪才是。
3.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,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三个月以下的,会在看守所服刑,这才是定罪后服刑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进看守所不一定算刑事处罚案件。
法律解析:
看守所主要羁押被依法逮捕、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。当当事人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或逮捕进入看守所时,这处于刑事诉讼的侦查、审查起诉阶段,这些措施只是为保障诉讼顺利进行,并非刑事处罚。只有经过法院审判并作出有罪判决,才属于受到刑事处罚。不过,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,若在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,会由看守所代为执行,这是已定罪处罚后在看守所服刑。由此可见,进看守所存在不同情形,不一定就是刑事处罚案件。如果大家在这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,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进看守所不必然属于刑事处罚案件。看守所主要羁押被逮捕、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。
若当事人因涉嫌犯罪被刑拘或逮捕而进入看守所,这处于刑事诉讼的侦查、审查起诉阶段,属于强制措施,并非刑事处罚,只有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才是受到刑事处罚。此外,被判处有期徒刑且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罪犯,会在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,这是定罪后服刑。
为避免误解,司法机关应加强对强制措施和刑事处罚概念的宣传,提高公众认知。同时,在信息公开方面,及时准确公布案件所处阶段及性质,保障公众知情权,让公众清楚了解进看守所不同情形的本质区别。
(1)看守所主要羁押被逮捕、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。当事人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刑事拘留或逮捕措施进入看守所时,案件处于侦查、审查起诉阶段,这些只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,目的是保障诉讼顺利进行,并非对当事人的刑事处罚。
(2)若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,在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,会由看守所代为执行。这种是已被法院定罪量刑后在看守所服刑,属于受到刑事处罚。所以,不能仅依据进入看守所就认定是刑事处罚案件。
提醒:
进看守所情况复杂,不同情形对应不同法律程序和结果。建议遇到此类情况及时咨询,以获取准确法律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若仅是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或逮捕进入看守所,要保持冷静配合调查,可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,了解自身权利和案件进展。
(二)若最终被法院审判并作出有罪判决,需服从判决结果,若对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。
(三)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且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在看守所服刑的情况,要遵守看守所的管理规定,积极改造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八十二条规定,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,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先行拘留:
(一)正在预备犯罪、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;
(二)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;
(三)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;
(四)犯罪后企图自杀、逃跑或者在逃的;
(五)有毁灭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;
(六)不讲真实姓名、住址,身份不明的;
(七)有流窜作案、多次作案、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进看守所未必就是刑事处罚案件。看守所主要关押被依法逮捕、刑拘的犯罪嫌疑人。
2.被关入看守所原因多样。因涉嫌犯罪被刑拘或逮捕而进入的,处于刑事诉讼侦查、审查起诉阶段,这只是强制措施,不算刑事处罚,只有法院判有罪才是。
3.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,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三个月以下的,会在看守所服刑,这才是定罪后服刑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进看守所不一定算刑事处罚案件。
法律解析:
看守所主要羁押被依法逮捕、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。当当事人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或逮捕进入看守所时,这处于刑事诉讼的侦查、审查起诉阶段,这些措施只是为保障诉讼顺利进行,并非刑事处罚。只有经过法院审判并作出有罪判决,才属于受到刑事处罚。不过,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,若在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,会由看守所代为执行,这是已定罪处罚后在看守所服刑。由此可见,进看守所存在不同情形,不一定就是刑事处罚案件。如果大家在这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,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进看守所不必然属于刑事处罚案件。看守所主要羁押被逮捕、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。
若当事人因涉嫌犯罪被刑拘或逮捕而进入看守所,这处于刑事诉讼的侦查、审查起诉阶段,属于强制措施,并非刑事处罚,只有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才是受到刑事处罚。此外,被判处有期徒刑且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罪犯,会在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,这是定罪后服刑。
为避免误解,司法机关应加强对强制措施和刑事处罚概念的宣传,提高公众认知。同时,在信息公开方面,及时准确公布案件所处阶段及性质,保障公众知情权,让公众清楚了解进看守所不同情形的本质区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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